日前,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对哈尔滨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莉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美容服务;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小金库”并违规使用“小金库”款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用于其个人家庭支出和消费,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融资担保、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决定为他人办理贷款担保,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王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转移隐匿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私营业主提供的美容服务;官商不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生活奢靡,套取公款供个人高额消费;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融资担保等方面牟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哈尔滨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莉开除党籍处分;由哈尔滨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莉简历
王莉,女,汉族,1963年7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79年9月参加工作,198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政工师。
1979.09—1985.09 哈尔滨搪瓷厂工人、核算员、团委干事
1985.09—1987.09 哈尔滨大学管理工程系经济管理专业(干部专修科)脱产学习
1987.09—1993.02 哈尔滨搪瓷厂团委书记
1993.02—2000.12 哈尔滨搪瓷厂销售科长、销售公司经理(其间:1995.12—1999.12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治教育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0.12—2001.05 哈尔滨搪瓷厂副厂长
2001.05—2008.12 哈尔滨天路日用金属制品总公司经理,哈尔滨搪瓷厂、哈尔滨制锅总厂厂长
2008.12—2012.07 哈尔滨市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主任(2009.03正处级)
(2007.12—2010.04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2.07—2013.08 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主任
2013.08—2018.01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局级干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主任
2018.01—2019.01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主任
2019.01—2020.07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主任
2020.07—2021.09 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主任
2021.09—2022.08 哈尔滨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2.08 免职
(哈尔滨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