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在文化、广电、影视、新闻出版、旅游等涉企经营许可方面,自贸试验区将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化服务。

该《通知》明确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这是继10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之后又一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决心和信心,标志着包括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和电影产业等领域企业经营许可事项全面迈入了“快车道”。

此次在全国18个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中央层面设定的全部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其余442项采取压减材料和时限、延长或取消有效期等措施优化审批服务。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四种方式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除了审批改为备案8项外,均与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电影等五大版块息息相关的事项就多达72项,占中央层面设定的总数的13.77%。


1、在直接取消审批1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在广义上与文化相关的有2项(详见表1):在自贸区取消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乙级资质的审批,同时自贸区所在的市级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不得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方面要求。

▲表1“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文旅涉企事项清单

(直接取消2项,2019年版)

也就是说,以后包括文旅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在内,造价咨询没有所谓的资质硬行要求。取而代之的,是政府加强信用监管,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体系,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推广职业保险制度,保障委托方合法权益。

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建筑企业为实现投标成功不断的降低价格,甚至是低于工程的造价,导致在施工中降低施工的质量,导致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

2、在实行告知承诺6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涵盖文化重点领域的就有10项之多(详见表2):主要包括旅馆业特殊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审核、旅行社设立许可、印刷经营许可、音像制品制作许可、电子出版物制作许可、出版物经营许可、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许可等。

▲表2“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文旅涉企事项清单

 (实施告知承诺10项,2019年版)

实行告知承诺,就是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如办理“出版物零售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事项。申请人带着准备好的审批材料来到自贸区行政审批局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后,申请人自愿填写一份《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告知承诺书》,后台人员当场审核资料合格,立即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原来此项审批须进行现场踏勘,承诺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现为即办件。

在后续监管中,如果监管部门发现申请人未达到许可条件即开始经营或在经营中发生不符合许可条件行为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并纳入信用监管,记入信用档案并实施相应的失信惩戒措施。

3、其余442项采取压减材料和时限、延长或取消有效期等措施优化审批服务中,涉及文化旅游的20项(详见表3)、广播电视的10项(详见表4)、新闻出版的22项(详见表5)、文物的9项(详见表6)、电影产业的2项(详见表7)。

▲表3“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文旅涉企事项清单

 (优化审批服务20项,2019年版)

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主要按照《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对不具备取消审批或实行告知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主管部门针对企业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所采取的针对性措施。主要包括:

下放审批权限

对由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更为便捷高效、能够有效承接的事项,应将审批权限下放或委托给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最大程度实现区内企业就近办事。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含港、澳投资)设立审批”,申请人可到县级以上地方文旅部门即可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表4“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广电涉企事项清单

(优化审批报务10项,2019年版)

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

大幅精简经营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坚决取消“奇葩证明”,采取并联办理、联合评审等方式优化办事流程,主动压减审批时限。在涉及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及电影产业等66项优化审批服务中,取消各类证明材料的就有22项,办结时间平均压减了7个工作日。

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相关行政审批部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等材料;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到15个工作日,在国家广电总局和省级广电部门均可办理。

再如,“网络出版单位设立、变更、合并、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取消了申请人提供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对涉及机构改革、文化企业公司制改革等内容的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简易程序审批。

▲表5“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文旅新闻出版涉企事项清单

 (优化审批服务的22项,2019年版)

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

对许可证件设定了有效期限但经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的,原则上要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如,“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办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复印件、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复印件,并将电视剧制作(乙种)有效期由180天延长至1年。

再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国家广电总局和省级广电部门在优化审批服务事项中明确,除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星级证明、营业场所证明、主要出资单位证明、验资证明等材料外,将许可证有效期由1年延长至2年。

▲表6“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文物涉企事项清单

(优化审批服务的9项,2019年版)

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和存量情况

对有数量限制的事项,要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布局规划、企业存量、申请企业排序等情况,方便企业自主决策。如,“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事项,此次试点就取消了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再如,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许可,也取消了营业场所计算机数量限制。

▲表7“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电影涉企事项清单

 (优化审批服务的2项,2019年版)

此外,《通知》还明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聚焦企业关切,协调指导支持各自贸试验区妥善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要细化改革试点落地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11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

由此可见,接下来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18个省级人民政府,将结合国务院《通知》要求,细化、制定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落地实施方案,届时肯定还有更多的便捷措施与大家见面。

结语

自2013年国务院正式批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后,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过6年5批次递进式发展,在前期“1+3+7+1”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容为“1+3+7+1+6”的新布局,日渐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地区,国家政策“试验田”,当地产业发展聚集区与新高地。相信,在新一轮“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助推下,18个自贸试验区必将呈现“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新格局。

同时,据《通知》明确,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允许范围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可以决定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这也意味着,全国实现“证照分离”改革有望提着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