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指定鸡西市纪委监委对同江市委原书记许德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许德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工录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许德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全无,为官不廉,弄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许德东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许德东简历
许德东,男,汉族,1969年2月生,黑龙江集贤人,1989年9月参加工作, 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7.09—1989.09 河北煤炭建筑工程学院化学专业学生
1989.09—1994.01 双鸭山矿务局宝山矿第三中学教师
1994.01—1994.10 双鸭山矿务局宝山矿七井团总支书记
1994.10—1995.02 双鸭山矿务局宝山矿团委干事
1995.02—1996.09 双鸭山矿务局宝山矿团委副书记
1996.09—2000.10 双鸭山矿务局团委副书记
(1994.08—1996.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0.10—2004.06 共青团双鸭山市委副书记
2004.06—2006.04 共青团双鸭山市委书记
2006.04—2008.12 宝清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8.12—2009.06 宝清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9.06—2015.10 集贤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7.03—2010.01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15.10—2020.06 同江市委书记
2020.06 免职